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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植牙了

 

早上牙醫診所有專車接送植牙者

雖然說知道要植牙

但是一開始覺得沒什麼

只是動個小手術而已

但一進到診所去

就有那麼點的緊張

 

這次打的麻藥比拔牙多

而且感覺比拔牙的麻藥痛

或許打的劑量多

位置也比較深一點

等到麻藥藥效發作

人躺在台上 頭蓋兩條布

醫生開始鑽牙 打洞 鎖鋼釘

手術的進行比我想像中的快

也比我想像中的輕鬆

而且不到半小時

植體手術就完成

重點是我的傷口不用縫線

這意味著我不需要再去拆線

醫生說 我的骨質很OK

所以不用補骨粉 也不需劃開牙肉

他說他用微創的方式處理

因此傷口不大 癒合也會比較快

明天再回去看傷口

再來就等兩個月後裝假牙

這樣 我的植牙應該算是完成

 

不過今天讓我簽同意書

同意書的最後一句話

有點出乎我意料

或許這是要保障醫生自己吧

免得以後又產生糾紛

因為那句話 讓我不得不重新審視一次內容

雖然說當下我沒辦法仔細的一字一字牢記

但我想這應該是沒什麼大礙

最後當然是畫押同意

難道我能不同意嗎

難道我可以拿著同意書回去研讀再來手術嗎

 

就當作是對彼此的一種保障

雖然同意書的內容讓我意外

但我想這應該是不會動手腳啦

因為我相信他會是一個負責任的醫生

 

就這樣 我今天裝了植體

麻藥退了 痛的感覺出現了

即使無法吃飽 但算了 因為我咬到嘴巴痠

就餓著肚子去睡覺吧

痛也就痛那麼幾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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